解析:
若犯罪嫌疑人为满足取保候审之要求,亦或是司法机构并未批准先前提出的取保候审申请,那么按照常规惯例,他们需被关押在刑事拘留中心或其他法定羁押场所之中,耐心等待法庭的公正审理。在此关键阶段,亲属和辩护律师可以密切关注案件的处理进程,以提供法律支持与援助,从而确保证人能够依法享有自身的利益。如果对拘禁措施持有异议,既可选择提起申诉,也能委托律师代为寻求法律上的补救措施。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