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服役期限之内,被取保候审人的合法身份并未受限制,包括他们的身份证仍可正常使用。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例如不能随意离开所居住的地方,以及有义务定期向司法机关提交汇报材料等等,但是,他们的身份证仍旧是作为其个人合法身份的有效证件,在诸如旅行、住宿等等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证明的场合,仍可以依法使用。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