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法庭开庭审理之后,被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非必然表示相关程序已经终结。取保候审乃一项重要的刑事诉讼中的法律强制性措施,它允许被告人和潜在罪犯在案件进行审判期间,如果其具备特定的法定资格,便可通过缴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的方式,从而获得在狱外等候审判的自由。
然而,在法庭开庭审理之后,法院将根据具体案情来决定是否有必要继续实施取保候审措施,或者可能会考虑变更为其他强制性措施,例如监视居住和逮捕等。
至于取保候审措施是否真正结束,则完全取决于法院的最终判决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