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明确列举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这一法律概念,根据该法规中的条款规制,倘若违法者情节严重,将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是拘役的严厉处罚,且可能须缴纳罚金。在温州乃至全国范围内,对于此类案件的判罚结果会全面考量犯罪情节的轻重以及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程度等诸多要素,因此,最终的判决结果需要视每一宗个案的具体情况而定。这项法律法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严厉打击那些为网络犯罪提供助力的不法行为,例如,当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犯罪活动时,仍然为他们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