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危险驾驶罪的从犯能否得以减刑,主要取决于他们在该犯罪行为中所发挥的特定角色、是否展现出懊悔之心并严格遵循监禁制度等方面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明文规定,那些被判定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实际服刑过程中若能够严守监狱纪律、接受教化进而确实表达悔过之意或有立功表现者,均可获得相应的减刑待遇。因此,只要从犯符合上述所有条件,便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