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受贿罪乃指国家公职人员运用职权之便,向他人索求或非法收纳他人财产,以图为他人达成某种利益的违法行为。放纵走私罪则特指海关、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于明知属于走私进口的货物、物品,故意不予理会,未依法采取必要的查处措施的行为。这两种犯罪之间的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犯罪主体以及犯罪行为两个方面:
首先,受贿罪的实施者必须是国家公职人员,其犯罪行为的核心在于权钱交易;
其次,放纵走私罪的实施者仅限于特定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其行为的关键在于明知存在走私活动却故意不予查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二款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四款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