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有关案件立案之前所揭示出的受贿行为,倘若涉及到的金额较小或者情节相对轻微,那么司法机关可能并不会对其采取正式的立案措施,而是以调查取证或者进行教育整顿等非刑罚手段来加以处理。若犯罪嫌疑人能够主动地将赃款予以退还,并表现出积极配合调查的态度,同时又没有引发任何严重的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有可能会考虑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是给予从轻处罚。
然而,具体的处理方式还需要结合司法机关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和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