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深圳市针对盗窃犯罪行为所设定的数额量刑标准,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所发布的相关司法解释进行执行。一般而言,当盗窃数额达到较大程度时(在深圳地区,这一数值通常被设定为5000元人民币以上),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若盗窃数额进一步增大(在深圳地区,这一数值通常被设定为3万元至10万元人民币以上),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而当盗窃数额达到特别巨大程度时(在深圳地区,这一数值通常被设定为30万元人民币以上),则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具体数额标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