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刑事拘留的法定最长期限通常规定为三十七日。此期限内包含了由公安机关行使的最长为三十天的刑事拘留权以及检察院在进行审查并批准逮捕时所可以设定的长达七日的期限。
然而,还需额外注意的是,特殊情况之下,这个期限或许有可能被进一步地延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