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执行主体为公安机关。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具备取保候审申请资格以及经由法院或检察院作出准予决定之后,涉案嫌疑人或被告人需向公安机关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或寻找担保人进行担保。公安机关在完成相关审核程序确认无误后,方能对已获准许取保候审的人员予以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