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超市因不当收费而导致的纠纷并不足以被定义为盗窃犯罪。原因在于,盗窃罪的核心要件是行为人出于非法占有的意图,采用隐秘手段取得了他人的财产。超市多收顾客费用的行为,常常会被归类为商业欺诈或者价格违法行为,这两种行为都由相应的法律法规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进行调整和约束。
然而,如果这种不当收费所涉金额巨大或情节较为恶劣,也有可能引发刑事处罚的风险,例如触犯刑法中的诈骗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