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不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的人群,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身患严重疾病者;
2.已经怀孕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她们的孩子未满一岁;
3.患有其他严重疾病且被羁押过程中有可能引发生命安全问题或是无法独立生活的人士。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看守所接收囚犯之前,需有专业医生对其进行全面的身体健康体检。凡是符合特定条件之一者,将不会被收押,而由送押机关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