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的执行阶段,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在法律层面上并不受限于人身自由的限制,换言之他们可以与原告进行接触沟通。
然而,在此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法院所设立的限制条件。举例来说,倘若法院已经明确下令禁止了相关人员与原告的接触,那么就必须严守这项禁令。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对此类情况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和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