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被批捕之后,成功获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务必严格遵守相关的取保候审条款和条件,然而这并不等同于他们必须时刻保持留在某一特定地点。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在取保候审的期限内,未获执行机构批准的情况下,嫌疑人或被告不得擅自离开其所居住的地区或者被指定的限制范围。因此,嫌疑人或被告能否无需外出,完全取决于他们是否已获得执行机构的书面许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