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国《刑事诉讼法》中明确指出,政府司法机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取保候审的时限最长不应超过十二个月。当取保候审的期限到达或者出现不应再继续追诉刑事责任的情况时,应当立即解除取保候审措施。解除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必须尽快通知到被取保候审人以及有关单位知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