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特定情况下,被取保候审人员有权利从事保安工作。所谓取保候审,其实是一项刑事司法强制性措施,其目的在于确保嫌疑犯或者被告人在未经拘留的前提下,能够在传唤时立即到案。倘若这些当事人并未被禁止从事特定类型的工作,且保安工作内容又不与他们所承担的保释义务相冲突,那么从理论上来讲,他们是具备从事保安工作资格的。
然而,最终是否能够顺利从事该项工作,还需要考虑保安公司的招聘政策以及当地公安部门的审批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决定取保候审的,不得同时使用保证人保证和保证金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