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到犯罪行为中的盗窃问题,刑事拘留的法定时长一般不超过37日。这其中包含了侦查机关向检察机关提出拘留申请的时间上限(最多可达到7日)、以及检察院在对拘留申请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前要经过的14日期限,另外还包括可能出现的一次额外延长期限(最大10天)。在这段时间内,若嫌疑人未获准予逮捕,则应立即予以释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