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的决定权归属于检察院或者法院。若申请人未能获得批准,则该事项应将尽快地通知到申请人处。之所以采取此项措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嫌疑人和被告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确保诉讼过程中的公平正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详细规定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流程,然而对于是否需要向申请人进行通知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都有义务依法告知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关处理结果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