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被关押期间,其家属委托律师前往看守所进行会面的相关费用通常是由委托方自己承担的。这其中,律师提供的服务费用并不包括在国家法律规定的免费法律援助的范畴之内,除非案件当事人能满足诸如经济困难等特定条件并且已经成功地申请到了法律援助。因此,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律师会面的相关费用都是应该由委托人来承担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