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临时拘禁不等同于刑法上的拘留行为,它们实则为两个在法律范畴中有所差异的概念。临时拘禁往往出现于调查案件的初期阶段,作为对犯罪嫌疑人实施短期限制的手段,以防其试图逃避司法机关的追捕或者销毁关键证据。
然而,刑事拘留则是一项经过严格法律程序审批通过的正式强制措施,旨在确保刑事诉讼程序得以顺利进行。这两种措施的目的以及适用条件各不相同,因此无法相互取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规定了逮捕的条件,其中提到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提请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