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一般的法律程序中,取保候审的解除往往由做出该项决定的公安机关负责进行。一旦案件的调查工作全部完成,或是经由法院判决生效,公安机关有权依照规定,如若不再需要继续实行取保候审措施,将会依法解除对涉案人员的强制性约束。在这个过程中,公安机关会向被取保候审的当事人发出正式通知,同时将其所缴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返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