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犯罪嫌疑人行径于刑事拘役当日即提出申请取保候审,通常需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之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的条件来进行衡量和评断,例如在其继续活动不会对社会造成严重威胁的前提下。法院、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将依据上述因素进行全面评估,以确定是否予以批准。倘若获准许,嫌疑人则须提供担保人或缴纳相应数额的保证金,同时严格遵守取保候审期间所应承担的各项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