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交通肇事罪的司法案件中,倘若涉案人员未能积极地向受害方支付赔偿款项,那么法庭便有可能在量刑环节对此予以酌情考量,进而适度加重被告方之刑事责任。此种判决结果,恰恰反映出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中,对触犯刑法之犯罪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的高度重视和明确要求。这一政策导向的核心目的在于,借助于刑罚手段的适当调整与强化,以期推动和促进犯罪行为人切实履行其法定的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