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年仅11岁的未成年人,按照现行法律法规,被认定为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之人,因而在其触犯刑法时,并不能对其提起刑事诉讼。
然而,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规条例的严格要求,针对此类未成年人,我们将全面贯彻教育挽救、改造矫正及社会帮扶原则。
此外,作为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也必定须承担起应尽之责,以确保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得以及时纠正和引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第四十五条未成年人实施刑法规定的行为、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经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评估,公安机关可以决定将其送入专门学校进行专门教育。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专门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