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经历了为期37日的刑事拘留期之后,通常情况下可能便会步入审查起诉这一严峻而关键的程序阶段。当公安部门确认该案件中的相关涉案人员应承担起相应的刑事责任时,他们将会在拘留期限即将到期之际,向负责起诉与审判工作的人民检察院提出正式的逮捕申请。接收到此项申请之后,检察院方面将会在七个工作日内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并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最终决策。若得到批准,那么涉案人员将面临着被逮捕的命运;反之,若未能获得批准,则有可能被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等其他形式的强制措施。在这个过程中,律师可以为涉案人员提供专业的法律援助,并展开有力的辩护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