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走后门”这一通俗的说法,其含义主要是指借助非正常手段谋取个人私利或者违反既定规定的不法行为。倘若这种行为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等违法犯罪范畴,便有可能受到公安机关以刑事拘留等相应的惩处措施。
然而,具体是否构成犯罪,则需依据具体情节与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对于受贿罪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