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的司法管辖区域内,关于贪污、受贿罪行的数额限定原则上应符合全国范围内的法律规范要求。具体而言,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以及第三百八十三条对贪污、受贿罪行的量刑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主要依据在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受贿金额和其他相关情节因素。对于收取贿赂数量较多(通常是指超过人民币三万元)的犯罪行为人,将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同时还需承担罚金的刑事责任。而对于受贿数额巨大(即超过人民币三十万元)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况,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三年以上直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此外还需要缴纳罚金或者被剥夺财产权。
至于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即超过人民币三百万元)或者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犯罪案件,则可能会被判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并且依然须承担罚金或者被剥夺财产权的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