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对涉及盗窃罪行的案件实施司法过程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被告人可获得适度从宽的判决:首次触犯法律;犯罪行为的性质与程度较轻;主动退还所盗财物;全额赔付受害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得到受害者的书面谅解;坦白交待自己的罪行并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其他相关犯罪活动。法院将根据被告人的实际情况,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关于自首和立功的规定)以及第六十八条(关于立功的规定)的相关条款,酌情考虑减轻或者免除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