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取保候审本身并未被明确赋予自带经济补偿的义务。取保候审系国家司法机关所采取的一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措施,旨在为犯罪嫌疑人家属或亲友提供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保障,使其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能够恢复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
然而,若因取保候审而引发了个人生活上的实际困难,通常情况下需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解决,我国法律并未设定专门的救助或补贴机制以应对此类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