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制度下,当某位个体患上严重程度的抑郁症并因此导致其失去对自身行为的识别与控制力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其有可能无需接受刑事拘留等强制措施。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之规定,法院有权判定该个体为无刑事责任能力者或者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如此,这并不代表这些个体能够完全规避法律责任,他们仍有可能面临其他形式的非刑事处罚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四条第五款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属于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没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应当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