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名的情形之下,其是否能够得到取保候审的宽大处理主要取决于涉案嫌犯所涉及的具体犯罪情节、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程度以及他们有没有可能干扰或者阻挠司法程序的正常进行。若涉案嫌犯并未表现出重大的社会危害性,同时又满足了取保候审的相关条件,例如身患严重疾病、正处于孕期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幼儿等等,那么法院或者公安机关就有可能会批准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