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性规定,犯罪嫌疑人在遭受刑事拘留之后,其家属应依法获得通报。此举旨在确保家属能够及时了解到当事人的情况,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和知情权。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公安机关在执行拘留措施之时,需要遵守进一步细则。
其中包括,在拘留行为发生后24个小时内,需向当事人的家人进行官方通知,除非出现某些特殊情况,例如无法联系其家人,或涉嫌危害国家安全、恐怖主义等重大案件,此时通知可能会妨碍案件调查工作的正常进行,经上级批准可以不予以通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