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间,涉案人员通常无需按照固定期限履行口头陈述义务,然而必须积极配合司法机构展开必要的调查工作。因此,他们必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随时准备就当前案件接受传唤并出庭受审,不得有任何形式的逃避侦查与审判行为。若侦查机关因案件需要对其进行讯问,侦查机关将会提前向其发出正式通知。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