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拘留作为一种侦查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本身并非意味着被拘留者已经被判定有罪或将面临长期监禁。实际上,是否判处刑罚以及刑期的长短,主要取决于案件的具体情节及其所处的司法进程。通常情况下,法院会在接手案件之后迅速展开审判工作,然而具体的审判日期并无固定标准。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明确规定:“对于已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进行侦查的羁押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个月。若案件情况较为复杂且羁押期限届满仍无法结案的,可由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的侦查羁押期限。”这是关于侦查羁押期限的一般性规定,但在实践操作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可能会出现侦查羁押期限的延长现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