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7日,其中涵盖了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的期限(通常长达7日)以及人民检察院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与批准的时间(最长可达14日),同时还可能会有10日的延期。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上所述仅适用于一般的情况,实际的拘留期限还需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