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之后,若经侦查认定其无需再继续关押,或者刑拘期限已满,则应当将该嫌疑人予以释放。以下是该释放程序的详细步骤及内容:
首先由侦查机关提出释放建议,并提交上一级领导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立即通知犯罪嫌疑人家属关于释放事宜;接收到释放通知书的犯罪嫌疑人,便可顺利地从相关羁押场所内离场自由活动;
最后,公安局应当向提前释放的犯罪嫌疑人发放明确的释放证明书,以证实其合法的人身自由权利已经得到恢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拘留的,侦查机关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