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取保候审措施对于涉案的嫌疑人和被告人均颇具优势,这是由于其赋予了这些人在等候审判的过程中得以享受一定程度的人身自由,使其得以继续正常的工作与生活。此举有助于缓解因被羁押而可能产生的社会及经济方面的压力。
此外,取保候审亦有利于辩护律师进行相关证据的搜集以及为当事人进行充分的辩护准备。
然而,是否应当采取取保候审措施还需要综合考量案件的具体性质、涉案人员的实际状况等多重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