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我国现行刑法之中,将普通盗窃行为升级为抢劫犯罪的现象往往伴随着对被害人实施暴力或者以暴力手段进行恐吓。对于此类案件的裁量,我们主要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第二百六十三条,这一条文详细地规定了针对抢劫罪名应当判处的基本刑期以及各种加重情节所对应的刑罚变化。在基础量刑的范畴内,基本上是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要缴纳罚金。
然而,若出现了诸如入室抢劫、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行凶、多次实施抢劫行为、甚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情节时,那么相应的刑期将会大幅度提升,甚至可能达到无期徒刑乃至死刑的严厉程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