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尚处于成长期的少年犯下的寻衅滋事罪行,我国法律根据其年龄、犯罪情节以及能否真诚地认识并改正错误等因素,设计了相应的处置措施。通常来说,年龄未满14周岁者无需承担刑事责任,而此类责任将转移至其合法的监护人手中,需要他们进行妥善的监管与教导;介于14周岁至年满16周岁之间的青少年,仅需为特定严重的罪名承担法律责任,而寻衅滋事并不在此列,因此,此时阶段的嫌疑人无需承受刑罚之责;当年龄跨越至16周岁至18周岁之际,便需要开始承担刑事责任,然而,鉴于他们仍处于成长过程中,法律会给予适当的宽大处理,即从轻或者减轻刑罚。在做出最终判决时,法院会充分考虑到教育、感化以及挽救这些重要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