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未成人在其未经刑事责任能力的情况下,能否申请到取保候审的权利,关键在于他在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所犯案情的严重程度、他对自己行为的忏悔程度,以及他是否有可能对社会安全构成持续性威胁等因素。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法院、检察院及公安机关对于那些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是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因此,若未成年嫌疑人能够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即便他已经造成了轻伤的后果,仍然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的机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