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被刑事拘留之后,公安部门应立即向被拘留人的家人通报相关信息,此举不仅为了尊重每个人所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对其亲属知情权的有力保障。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如通知家属将影响案件的调查进展或存在其他法定事由时,公安部门可以选择不告知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