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诉讼程序的展开与推进,将受到法院所审理案件的具体状况所影响,其中囊括了对诉状进行严格审查以及合理安排开庭日期等诸多环节。在某些案例中,即使犯罪嫌疑人被拘捕且诉讼程序已经启动,但长达半年的时间仍无法进行庭审,这可能源于案件本身的错综复杂程度、证据收集过程中的困难或者其他司法程序上的延迟。在此期间,被告方或者他们的辩护律师有权了解案件的动态,并且可以向法院提出咨询,或者选择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跟踪和协助。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每一个案件都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因此针对具体情况还需要进行深入细致的分析和研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