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及到固定故意伤害罪的司法程序中,所涉及的证据体系主要涵盖以下几个重要环节:
首先,是受害者的就医诊疗记录及其伤势鉴定;
其次,是现场勘验调查笔录及细节描绘;
再次,是目击证人的陈述表达与身份确认;
然后,是能够反映事件发生经过的监控影像资料;随后,则是罪犯坦白认罪的证词,以及与此案相关的实物证据,例如作案工具;
最后,还包括可能存在的通讯内容等辅助证明来源。所有这些海量证据碎片需要相互呼应,构成一个严密的证据链条,以充分证明行为人确实实施了故意伤害的行为,且对受害者造成了实质性的身体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