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经过批准解除其强制措施后,即通常所说的“取保候审”阶段,当事人应当在完成办理相关法律程序及交纳保证金或者提供保证人等相应事项之后方可离去。
然而,究竟能否在当日即离场,这还须依据具体案情以及司法机关的工作流程而定。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尽管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当事人彻底摆脱了犯罪嫌疑,但他们依然需要严格遵守司法机关所设定的各项限制性规定,并随时做好收到司法机关传询的准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