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受贿罪的从轻或减轻刑罚的前提条件,一般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要素:
1.主动退赃行为:涉案人员自愿采取行动,将非法获取的财物予以归还,从而尽量减少给社会造成的经济损失。
2.自首情节的考量:案件发生后,涉案人员能够自主投案,向司法机关坦白交代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
3.立功表现的认定:该涉案人员能积极协助司法机关逮捕其他涉嫌犯罪的人,或者在其他方面做出了有利于破案的行为。
4.从犯地位的判断:在所有参与犯罪活动的人员当中,该人员所发挥的主要或辅助作用较为有限。
5.初次犯罪或偶发犯罪的考虑:该涉案人员之前没有任何违法犯罪记录,此次犯罪属于其人生中的第一次或仅此一次。
6.社会影响的评估:对该涉案人员的犯罪行为进行综合分析,其对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对犯受贿罪的,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