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电话录音中所包含的诽谤行径,严格意义上讲已跨越了道德和法律的底线,严重侵害了受害人的名誉权。該方面的问题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进行明确界定。若经查证,电话录音中的言论确系蓄意编造并肆意传播虚假信息,从而对他人名誉造成实质性伤害,并且情节恶劣者,将有可能被判定为诽谤罪。在此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将面临严厉的刑事制裁,包括拘役、管制或罚款等刑罚措施。
然而,若诽谤行为仅限于私人通讯领域,且未得到广泛传播,那么该行为可能并不构成犯罪,而是被归类于民事侵权的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