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申请办理取保候审并证明有立功行为时,一般需符合下列要求:
首先是其人身安全和社会稳定性得到保障,即被拘留人在获得取保候审期间,不会对社会产生任何负面影响,亦不会再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其次,所涉案件情节相对轻微,可能面临的刑事处罚也较为轻微;
再者,由于身体健康状况欠佳或其他个人原因,需要得到适当的照料与护理;
最后,若能提供关键性的线索或者展现出显著的立功表现,有助于公安机关成功侦破其他相关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