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刑事责任年龄是衡量一个人是否需要对其所实施的刑事犯罪行为承担法律责任的关键因素。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若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则应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然而,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来说,仅在犯有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以及投放危险物质这八类特定严重犯罪行为时,方需承担刑事责任。
至于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其实施何种形式的犯罪行为,均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