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中,常见的关键证据主要包括了行车记录仪所拍摄下的视频片段、各类监控设备所捕捉到的图像画面、由交通警察所撰写的现场笔录以及诸多目击证人和受害者的详细证词。尤为重要的是,如果该事件涉及到了交通事故,那么事故鉴定部门出具的相关报告亦将成为至关重要的证据之一。除此之外,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还会对被告人的驾驶行为是否严重违反了交通法规,以及其行为是否给社会公众带来了潜在的安全威胁进行深入的评估和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