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家族成员本身并无直接卷入洗钱活动之中,那么他们通常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然若家族成员知晓金钱来源的非法性,却仍然助其隐瞒或者转移资产,那么这就有可能涉嫌洗钱罪中的窝藏、转移、收购以及贩卖赃物罪行。在这种情况下,家族成员的职责重点便在于全力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工作以及返还犯罪所得款项。
然而,若家族成员牵涉到共同犯罪或者包庇行为,那么他们将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